- 索 引 號:QZ04101-1500-2024-00211
- 備注/文號:泉港政綜〔2024〕75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4
泉港政綜〔2024〕75號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關于泉港區后龍鎮鎮區片區
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城市設計的批復
后龍鎮人民政府、區自然資源局:
你單位《關于呈報審批泉港區后龍鎮鎮區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城市設計規劃成果的請示》(龍政〔2024〕3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泉港區后龍鎮鎮區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城市設計》及相關成果內容。
二、原則同意規劃確定的范圍及功能定位。規劃區位于后龍鎮中心鎮區,規劃范圍北至柳山街,南至驛峰東路,西至祥云中路,東至國道G228線(沿海大通道)。規劃功能定位為“以海為魂、以綠為脈、以文為韻”打造集城鎮綜合服務、休閑宜居宜游(五里海沙、泉港植物園、后龍老街)、企業總部行政辦公于一體的泉港城市次中心。
三、原則同意規劃確定的用地面積規模(約112.62公頃)和人口規模(約2.86萬人),以及規劃提出“六軸兩片區,兩點多中心”的規劃結構。
四、本次規劃經批準后,由區自然資源局實行統一管理,保障“五線”“三大設施”落實到位。同時,將已批準控規成果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予以落實,區政府對規劃實施和開發建設進行監督。
五、經批準的《泉港區后龍鎮鎮區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城市設計》是該片區規劃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一經批準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確需對該規劃進行調整或修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的程序報批。
此復。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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