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101-1500-2024-00169
- 備注/文號:泉港政綜〔2024〕40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2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規劃建設
泉港區城市公益性公墓的批復
區民政局:
你局《泉港區民政局關于規劃建設泉港區城市公益性公墓的請示》(泉港民〔2024〕12號)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通知》(閩政〔2023〕16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通知》(泉政辦〔2021〕55號)《泉州市社會事業抓優質、補短板(民政領域)會議紀要》(〔2023〕4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局選址在涂嶺鎮松園村遷葬區周邊建設泉港區城市公益性公墓,規劃面積約200畝,分期實施,配套建設陵園道路、景觀綠化、公共設施等。
二、泉港區城市公益性公墓項目規劃建設由你局牽頭總協調,區發改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等職能部門加強業務指導,涂嶺鎮人民政府負責項目用地征遷工作。
三、泉州市泉港區大眾公交有限公司作為業主單位負責泉港區城市公益性公墓項目建設經營。
四、項目所需資金由區財政補助和業主自籌。
此復。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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