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4101-1500-2023-00178
- 備注/文號:泉港政綜〔2023〕101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5
泉港政綜〔2023〕101號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
泉港石化工業區供熱專項規劃修編
(2023-2030年)》的批復
泉港石化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你單位報來的《泉州市泉港石化工業區供熱專項規劃修編(2023-2030年)》(以下簡稱《供熱規劃》)已收悉。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滿足泉港石化工業區不斷增長的熱負荷需求,完善區域供熱管網布局,促進區域經濟和環境協調發展,原則同意你單位編制的《供熱規劃》。
二、規劃范圍。本供熱規劃范圍為泉港石化工業區,規劃面面積為25.98平方公里,包括仙境、洋嶼、南山3個片區。
三、規劃的集中供熱負荷為工業熱負荷。規劃近期(2025年)平均熱負荷2334.8t/h;中遠期(2030年)平均熱負荷3437.2t/h。
四、規劃總體方案。根據《泉港石化工業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2035)》《福建省湄洲灣(泉港、泉惠)石化基地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0年)》,《供熱規劃》將國能泉州熱電有限公司南埔電廠調整為北部熱源點,現有近期規劃平均設計熱負荷1467.9t/h;中遠期最大供熱能力2400t/h。規劃新增南部熱源點近期規劃新增平均熱負荷823t/h,中遠期規劃最大供熱能力1200t/h;新增熱源點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按規范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你單位要做好《供熱規劃》與《泉港石化工業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2035)》《福建省湄洲灣(泉港、泉惠)石化基地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0年)》等規劃相銜接,嚴格按照規劃執行,確保石化工業區供熱專項規劃有序發展。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全面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督、指導和檢查工作,在實施和深化過程中如需調整規劃,嚴格按有關法定程序報批。
此復。
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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