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申請
生育津貼是按規定對申領條件的生育保險參保女職工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
概述
生育津貼是按規定對申領條件的生育保險參保女職工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企業單位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參保女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直接刷卡結算的,醫保中心將于刷卡結算出院后的次月底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至本人銀行賬戶。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含流產)的參保職工,需至現場申請生育津貼待遇。
申請對象
企業單位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直接醫保結算的參保女職工人;
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含流產)的參保職工。
享受待遇
(一)生育保險參保職工生育、妊娠終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由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發放生育津貼。
(二)生育津貼按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以每月30天進行折算,按日計發,時間標準如下:
①順產128天;難產(含剖宮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②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含異位妊娠)的15天;懷孕三個月及以上流產的42天;懷孕七個月及以上流產的98天。 孕期妊娠月以28天即4周為1個月計算。
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放置宮內節育器的7天;摘取宮內節育器的3天;輸卵管結扎的30天;輸精管結扎的15天;輸卵管復通術的30天;輸精管復通術的15天。生育或流產時合并計劃生育手術的。
申請說明
醫保經辦機構可根據“生育登記”信息、系統刷卡數據或“出生一件事平臺”聯辦申請,實現“生育津貼”待遇的自動發放。未前置“生育登記”的統籌區,可探索通過政務共享等大數據措施實現生育津貼自動發放。
未能刷卡結算的生育保險待遇,參保人可通過線上渠道申請生育零星報銷
申請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證件、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
(二)病歷資料(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結加蓋醫院章、未住院的提交診斷證明書、僅報銷門診費用可不提供或根據需要提供病歷資料);
(三)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含戶名、開戶支行名稱、賬號);
辦理流程
辦理地址
線下辦理
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
0595-87973708 0595-87991769
辦理地點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山腰街道行政服務中心1層B10-B13號
交通指引
泉港南山北路與驛峰路交匯處
線上辦理
“生育津貼申領”可通過閩政通APP線上申請。
點擊醫保服務,左上角參保地市選擇省本級→在業務經辦中點擊生育津貼申報→根據提示信息填寫相關信息以及上傳所需附件材料→點擊保存。
政策文件
《福建省本級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服務指南(2023版)》
《福建省醫療保障基金中心關于做好生育保險待遇核定與支付“跨省通辦”工作的通知》
①參保職工生育、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且在分娩、奸娠終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連續繳費滿3個月 (中斷繳費未超3個月并及時補繳) 及以上,符合國家和我省計劃生育政策的,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②新參保未滿3個月或中斷繳費超3個月且補繳的,享受減半待遇。
③中斷繳費期間不享受待遇。